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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酒馆

    黎明寒冷而灰暗,但很快一阵石板路上的急促脚步声打破了这寂静的清晨。

    今天的绿林镇很不平静。

    因为昨天晚上死人了,而且还死了非常多的人。

    城镇附近一处相对完整的村庄,也就是暴掠佣兵团的据点,在一夜之间,被人杀得所剩无几。

    尤其是分散在外围的三十多名负责值守的哨兵,没有一个活口,大部分都是被一剑毙命,整个过程几乎没有多少反抗战斗的痕迹,差不多全程都是一面倒的屠杀。

    要知道,这群在刀口上舔血的佣兵们能够存活至今,大多数都是冒险和战斗经验极其丰富之人,如若不然的话,也不会从龙首港赶往此地,对付森林里的精灵游侠。

    然而,这群佣兵却被人宛如杀鸡屠狗一般给干掉了。

    真正令许多心狠手辣的佣兵都震惊的是,连暴掠佣兵团派遣在此地的最高指挥官,食人魔副团长也命丧于此。

    身为暴掠佣兵团的一份子,对于他们食人魔副团长的恐怖实力,可谓是一清二楚,但是却在昨天晚上,被一个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人杀死了。

    本来大多数人都以为这件事是‘疯猎人’卡洛特干的。

    不过,这一并不靠谱的猜测,在一些幸存者目睹过他们副团长的尸体后,又纷纷表示,这件事恐怕另有其人。

    因为从食人魔副团长瞪大的恐惧瞳孔和扭曲的面部表情,就可以看出,他生前死得肯定非常痛苦。

    事实也正是如此。

    食人魔宽阔的胸膛被幽绿色的强酸腐蚀大半,露出黑漆漆的骇人肋骨,全身上下明显遭遇过强烈的雷击,以至于焦黑的尸体上,已经没有一处完成的地方。

    由此可以看出,他们的副团长绝对是被神秘的巫师干掉的。

    最关键的是,当天晚上,这名神秘的巫师成功从佣兵的据点逃离后,又跳进了玫瑰军杜瑞摩爵士为‘疯猎人’卡洛特设置的第二个包围圈。

    塔夏人的士兵还兴奋的以为,这个法术和体力几乎消耗殆尽的巫师肯定会被生擒,但这名巫师却像一个狂战士般抽出利剑,在玫瑰军的包围中,杀得让人胆战心惊,最后又丢下一颗咆哮的火球,潇洒离去。

    很难想象,在世人眼中,喜欢躲在高塔里闭门不出,一边读着大部头书,一边用铲子搅拌大锅里药剂的巫师,竟然去插手战士的事情,做得还比战士更加出色。

    据说,暴掠佣兵团几个擅长血迹追踪的豺狼人猎杀者找了整整一个晚上,都没有发现巫师和游侠的踪迹。

    整个绿林镇的玫瑰军和少数幸存的佣兵都震动了。

    一夜之间,这位实力堪比‘疯猎人’卡洛特的神秘巫师,传遍了整个绿林镇,让镇子大多数人的脸上都浮起了一丝阴霾。

    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这位神秘的巫师会不会像昨晚一样,选择在今天晚上对绿林镇的人下手。

    况且,少数幸存的人都亲眼看到,‘疯猎人’卡洛特和这位巫师是一起离去的。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有预谋的屠杀。

    本来一个精灵游侠就让大多数佣兵够头疼的,如今又出现一个比游侠还要棘手的巫师,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绝望。

    毕竟只要是有点经验的冒险者都清楚‘只有巫师才能对付巫师’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即便是最缺乏想象力的战士与最无耻的盗贼也知道,绝不可轻忽魔法的力量。

    否则,他们的冒险生涯就像食人魔副团长一样,华丽至极地结束。

    与此同时,绿林镇一个昏暗而满是烟酒味儿的酒馆里,正有一场热闹的对话。

    一位贵族骑士留着长发、身披无袖链甲和黑色外衣,正对面前的两名商人大喊大叫。

    在这位骑士的身旁,还有一位同伴坐在凳子上看热闹,他的脑袋上绑着绷带,脸上挂着冷漠阴郁的表情。

    “放你妈个屁!”

    骑士一拳砸在快要散架的酒桌上,吓了一旁的酒馆老板一跳。

    只见他站直身子,整了整衣领,冷冷地望着面前的两个商人,“放了关押的非人种族,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这是我们对付‘绿混沌’的筹码。”

    “你们这是在自取灭亡!”

    一位商人大喊,毫不畏惧地望着愤怒的骑士,把手中一根短杖伸到骑士的鼻子底下,“只要你们一天不放了这群无辜的平民,你们就多一天被游侠和巫师杀死的风险,昨天晚上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疯猎人卡洛特是‘麻雀党’的领袖,他这么做的目的显而易见。”另一名商人说道:“毫无疑问,他去巫师之城请了一名巫师,昨天晚上的那场杀戮,就是在警告你们这群大头兵,你们这是在自寻死路!”

    “精灵必须被消灭!”

    骑士攥紧拳头,咬牙切齿的道:“现在,在整个阿玛斯塔夏,人人都知道精灵像绿色的混沌,代表着死亡与毁灭,自从王国开始闹饥荒,这群该死的精灵就迅速现身,在我们后方落井下石,屠杀我们的军队。”

    “这是你们的过错。”

    手持短杖的商人闷闷不乐地评论道:“是你们,还有其他贵族与骑士搞出来的,你们压迫非人种族,侵占他们的森林,不允许他们用自己的方式生活,现在你们付出代价了。而我们这些商人,一直在这条路上运货,除了土匪强盗和邪恶的类人生物,没有任何精灵阻止过我们。我们不需要你们这些没用军队。”

    “说得没错。”

    另一个商人接话道:“薄暮森林的精灵想要走出森林,首先需要对付的就是邪恶的类人生物,这在无形中,帮助我们降低了很大的风险,比你们这群只知道收保护费,却尽不到自己义务的大头兵强太多了。

    想象一下吧,如果薄暮森林里没有了精灵,我们将面临什么样的危险。地精、狗头人、豺狼人甚至是暴掠佣兵团这群毫无人性的佣兵……”

    “放屁!老子才不在乎躲在树丛里、要把我一箭穿心的是豺狼人还是精灵,昨天晚上,老子头顶烧着的茅屋也一样,谁点着了它又有什么区别?”脑袋上缠着绷带的骑士突然叫骂道:

    “你们这两个狗东西说精灵比佣兵好?扯你妈的蛋!佣兵要的是钱,可精灵只想看我们流血,不是所有人都有金子,但老子的血管里都有血在流。我敢以天上的诸神起誓,老子这辈子从没伤害过一个非人种族,可你瞧,老子的脑袋就是在昨晚上被精灵的利箭划破的,如果不是长得矮,恐怕连头盖骨都要被掀掉了。要不是被你痛骂的那些大头兵把我拖回去,老子早就在地下长眠了……”

    “说得太对了!”

    贵族骑士又是一拳砸在桌子上,将一个送酒的女孩儿吓得不敢靠前,“所以,精灵必须被消灭!在绿林镇抓捕的精灵、半精灵、侏儒、矮人和半身人也一样,虽然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