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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案例分析

    “而本案中的李四是在城市居住,他是自己擅自把树从院子里挪到院外,这就成了公共绿地上的绿化树木。”

    【这没道理吧?挪到外面就成了公家的了?那如果我把车停在外面车是不是也不是我的了,成了公家的了?】

    【说不通啊。】

    【规定就是这样,没办法。】

    “而且李四这棵树是香樟树,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加上这棵树胸径已超过25厘米,他虽然没有完全砍掉,但只保留了两米的树干,已经属于‘过度修剪’了。依法应当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因此,李四擅自处置香樟树的行为是违法的,行政部门依照《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他进行处罚是恰当的。”

    【那罚得也太多了吧,十万?买一棵树也不要那么多吧。】

    【有些部门逮到机会还不用力薅羊毛?(狗头保命)】

    “至于处罚的金额,也是有规定的。可以处绿化补偿标准5至10倍的罚款。因为该市是经济水平比较发达的地区,绿化补偿标准相对较高,所以才有了这‘巨额罚款’。”

    【太倒霉了!】

    【以后种树也要种便宜的树。】

    【谁还敢种啊?】

    “所以大家要注意,不是说你种的树就是可以随便砍的,当然如果你是种在自己院子里,那随便砍,可是你已经把它挪到外面,已经成了城市绿化树,那就不是你想砍就能砍的了。”

    “有些人可能会说就砍一棵树,对城市绿化有什么影响?可是如果大家都这样想,砍的人多了,到时一片都秃了,那对城市环境就会造成一定影响。”

    “虽然这只是极端的可能,可是如果不制定出这些规则,不是不可能发生,对不对?”

    【也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可事先如果园林部门说了不能砍,他应该也不会砍吧?】

    【就是有关部门不作为,也不能完全由当事人承当责任吧?】

    苏青橙扬扬眉,确实是有关部门没有做好,不过违法的事实也存在。

    只是很多人不知道罢了。

    所以这就是林老师做普法视频的必要性。

    现在是法制社会,有了这些普法工作者,群众可以学到以前很多不知道的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以后违法的现象就会越来越少。

    频视中的林老师继续说道:“上次的案例已经分析完毕,我再说一下最近热度比较高的一个案例。”

    “说李四家有一只狗,李四把它栓在门口。李四十二岁的女儿牵狗出去玩。”

    “由于女孩力气小,狗体积大,大狗去追一只小狗的时候挣脱了约束绳,撞倒一个八十岁的老人,女孩见到这一幕转身就逃离了现场。”

    “老人后被路人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大家认为这个女孩有没有责任?或是她的家长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责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肯定有责任吧?人都死了。】

    【孩子没有看好自己的狗,有责任。】

    【她还逃跑了!】

    【可是她才十二岁,可能吓坏了。】

    【十二岁也不小了。】

    【应该由她的监护人负责。】

    【赔钱是少不了的了。】

    【这还不得赔一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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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夜月飞天打赏1500起点币,加更一章,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