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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追杀天谕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以他这样的修为,怎么可能熔炼那等特殊之物。”

    见状,天谕微微一笑,不由得站起身来,轻轻拍打一下衣服,对两位说道:“不好意思两位前辈,我让你们失望了,我还没死,而且好好的活着,至于你们想要的女娲石么,啧啧”

    “在这里!”天谕点了点自己的脑袋。

    “你这混账,老夫废了你。”见状,那欧阳锋利大吼一声,竟然松开了托住寒冰玄铁的双手。

    “轰隆隆”

    然而刚刚松手,那寒铁便猛然下落,整个房间都是剧烈颤抖起来。

    面对这种情况,不想死的欧阳锋利只好将刚刚松开的手掌,再赶忙顶回去,否则他们都将被压成肉泥。

    “滋啦啦!”

    见状,天谕也是不敢拖延,知道自己远非眼前两人的对手,便施展刚刚领悟的闪电诀,身体如同闪电般向入口跑去,因为在两位武仙境强者的面前,他的处境实在是太危险了。

    若不是那寒铁完全牵制住了他们的力量,恐怕只要人家动动小手指,都足以将他碾压致死。

    “龙君大人,您能否答应属下一件事?”眼看天谕就要离开洞窟,黑衣老者连忙说道。

    “什么事!”天谕敞开大门,对黑衣老者问道,毕竟黑衣老者救过自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天谕决定听听黑衣老者到底让自己帮什么忙,看看自己能不能办到。

    “龙君大人,我是黑龙蛟族的族长,我们的主人都是您得到传承的龙君大人的子民。既然您得到了龙君大人的认可,就是我们的主人。我求求主人把我们黑龙蛟族从无尽地狱中救出来。”黑衣老者眼里含着泪水说道。

    “无尽地狱?在哪,我怎么去?”天谕虽然知道哪个地方一定很凶险,不过还是想知道那是一个什么地方。

    “在灵璧的另一边的恶魔道场。”黑衣老者道。

    “恶魔道场!”天谕有些惊讶。

    “这!唉!本来我来抢夺女娲石就是为了凝聚意识空间,看看能不能勾通到打开灵璧的大门。从而进入恶魔道场,去营救我们的族人,只是现在………………”黑衣老者叹了空气,眼神有些伤感。

    “是不是一扇被巨大铁链封印的一扇大门,里面还不时传来令人心悸的吼叫?”天谕问道。

    “对!对,对!就是那扇门,龙君大人的意识空间沟通到了吗?”黑衣人急切问道。

    “沟通是沟通到、只是里面的恶魔,不是我能抗拒的。我去那里无疑送死。”天谕对没有能够帮到黑衣老者,心里感到愧疚。

    “真的吗?龙君大人!救我的族人不急,毕竟他们的寿命很长,很长,待您以后强大了,再解救他们也不迟。”黑衣老者说道。

    “无尽地狱!好我记住了,等我足够强大,我会去恶魔道场,拯救它们。希望那天快点来到。”天谕对黑衣老者承诺道。

    “龙君大人,如果您不嫌弃,就让老朽陪伴在您左右,保护您的安全吧!”黑衣老者很显然希望追随天谕。

    “这!”天谕有些犹豫。

    “小子,你是不是傻啊!有人愿意追随你,你有什么理由拒绝别人,何况,这还是一个五品武仙境强者。”天谕的老祖不满的凝视着天谕道。

    “哦!知道了。”天谕点点头,对黑衣老者说道。“好,等您老脱身时候就到天元城的天元药庄来找我吧!”说完,天谕转头就走,他可不认为自己待在这里,等着这两位脱困更安全。

    天谕逃离房间后,便按照原路急速返回,他不知道那两位强者会在什么时候脱困,但他却知道,他们一定有方法脱困,至少欧阳锋利知道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他唯一能做的便是玩命的奔跑。

    “澎!”当天谕从结界门,来到了灵璧石台时候,恰巧看见酒肉和尚也在看着自己。

    “阁下,拿到女娲石了吗?”酒肉和尚好奇问道。

    “拿到了!看好此处的大门,过几年我还会来,”天谕对酒肉和尚说完,就沿着黑水河朝仙女洞洞口跑去。

    几个时辰后,天谕已经远离了仙女洞,来到了一个叫做“风灵镇”的地方。此刻他才稍稍放松下来,因为在仙女洞吸收,炼化的女娲石和四颗灵珠化为的神力好盘旋在天谕意识空间里,要找个安静的地方,把他们化为自身的灵力才行。

    因为天谕走的时候没有与城主府的人打招呼,所以天谕并没有坐什么马车回家,而是徒步。又因为去了仙女洞,所以耽误了一个白天的时间,此刻天色已晚,要想天黑前回家是不可能的了。只好找个客栈住下了。

    明天早晨若徒步前行的话,哪怕天谕灵气再充足,恐怕也会耗光殆尽。要买一匹快马才行。

    经过打听,天谕来到了马市。

    “这位客官,我们这里的马,可都是好马,每匹都可日行百里,尤其这匹西洋马,那更是快的了得,日行千里轻而易举,乃是马中之王啊。”一个马市的伙计,指着一匹高大的红色大马吹嘘着。

    “日行千里,轻而易举?”

    天谕有些疑惑,这匹马浑身血红,长得的确比其他马匹健壮结实,与天元城里的宝马相差不多,甚至还要优质一些,的确是匹好马。

    不过此马的眼中,却有着些许野性,那种高傲的神态,看向天谕都有着一抹鄙视,恐怕不会轻易的让人骑在胯下,像是一匹没被驯服的野马。

    “客官,您看我还能骗你不成?这的确是匹好马,乃是数位修武高手,合力驯服的,只不过这匹马野性尚在,您若不是一位修武高手的话,还真无法驾驭得了它。”伙计赶忙解释道。

    “喔,真的是匹野马”而听他这么一说,天谕更是对此马感起兴趣,勾起了天谕想要驯服它的欲望,于是道:“这马什么价钱?我买了!”

    “这位客官,您确定要买这匹宝马么?这马可不便宜!”

    而听得天谕居然要买,那伙计则是吃了一惊,其实他向天谕介绍此马,只是想要让天谕知道,他们这个马市很有底蕴,却没想过天谕能够购买,毕竟这匹马的价格,可不是普通人能够买得起的,何况天谕这样一个,身穿布衣的稚嫩少年。

    “你看我像开玩笑么?”天谕淡淡一笑。

    “额,不瞒这位客官,本驿站的普通马匹,大概要几十个金币,而优质点的马匹则要几百金币,至于这匹宝马嘛,价格比起前两种,可就要高出许多。”伙计卖起了关子。

    “究竟多少?小爷不差钱。”天谕有些不耐烦,换做是从前,他或许会为金钱发愁,但是如今的他,可以说是一位真正的富豪,至少与这些平民相比是绝对的富人。

    “嘿,一万金币!”小二伸出一根手指,笑道。

    “什么?一万金币,一匹马,居然价值这么多钱?!抢银行吗?”

    而卖马的伙计此话一出,天谕还没有任何反应,许多周围的人则是惊呼起来,因为来了兴趣,竟全都凑了过来,认真的打量起这匹宝马,想要看看它是如何独特,竟然能够价值这么多钱。

    看着周围那好奇的目光,天谕却是微微一笑,一万金币对如今的他来说,当真是九牛一毛,完全不是问题。临走前,白无常塞给天谕一个布袋,里面足足有六万金币,足够天谕这几天的挥霍了。

    “如此宝马,一万金币值了。”可还不待天谕说话,一道粗野的声音突然响起。

    定目望去,只见一群大汉,正缓步而来,为首的那位是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他赤裸着上身,露出那健硕的肌肉,还有肌肉上那触目惊心的刀疤,而刚才的那句话,便是他说的。

    见到这群人,所有人都赶忙闪到了一旁,因为单单看他们的外表,就能看出他们应该都是武者,并且绝非善类,是他们不能得罪的存在。

    “小二,这匹宝马,老子要了!”那络腮胡大汉,从怀中掏出一张金卡,豪爽的丢给了伙计。

    接到金卡,伙计乐的笑口颜开,意出望外。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匹宝马,真的能够卖出这样的天价,可是就在这时,天谕却开口了。

    “等等,正所谓先来后到,我都还没有说不买,你怎么能够卖给别人?”

    “小兄弟我看的出,你也是一位武者,不过你也听到了,这匹宝马,可价值一万金币,一万金币啊,仔细想想,你能够买的起吗?”

    络腮胡的大汉,笑眯眯的打量着天谕,那目光中充斥着一抹藐视,而他身后那群大汉,更是哄笑一片,觉得天谕与他们的老大抢马,实乃自不量力。

    甚至许多围观的百姓,也是开始对天谕指指点点,觉得天谕是有眼不识泰山,不应该得罪这么一群人。

    而对于众人的目光,天谕则是不予理会,而是将手缓缓抬起,伸出)两个手指,说道,“两万金币。”

    天谕从怀里拿出一个布袋,拿出两张金卡丢向了那位卖马伙计道:“一万金币买这匹马,另一万金币就当你的小费。”

    天谕的举动,让围观之人膛目结舌,目瞪口呆,惊得人们下巴掉了一地,尤其是那位络腮胡的大汉,更是脸色铁青,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要说一个富豪眼不眨的拿出一万金币,他们信,可哪曾想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少年,竟然随手就拿出来两万金币,并且其中一万还是用来打赏人的,这简直让他有种吐血的冲动,因为他知道这匹心仪已久的宝马,注定要归他人所有了。

    而相比于大汉的吐血,其他人更多的则是羡慕与嫉妒,羡慕那伙计的天降财运。那可是一万金币,足够这个伙计衣食无忧大富大贵的过一生了。

    这一刻,所有人看向天谕的目光都变了,没有人再敢有一丝鄙视,没有人再把他当成一个小屁孩,相反皆是恭敬无比,甚至一些人已是开始对天谕笑脸相迎,奢望天谕一个开心,也赏赐给他们一些什么。

    虽然天谕也想赏赐他们一些金币,怎奈,白无常给他的都是面值一万多金卡,天谕总不能无缘无故的给他人一万金币吧。

    “这位小爷,这宝马就是您的了,我这就去为您准备好酒好菜。”那位伙计,更是美得开了花,大嘴笑的快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根本合拢不上。

    “给我把马送到对面的悦来客栈里,顺便替我叫一桌好菜,一间客房。”天谕微笑着朝伙计摆了摆手,指指悦来客栈的位置。

    “好勒,您请好吧!我一定为您去定一间最好的客房,供您休息。”伙计先是将大汉的金卡还了回去,这才小心翼翼的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