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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毛衣

    可能是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的基因比较优秀,传统中有艺术细胞,宋朝的大部分王爷长相都象个饱学的儒者,须长面白,清秀和善。乐正云秀为陈音柔找到了这样一个义父而高兴。

    吴王妃看到陈音柔进来,笑嘻嘻地拿出一份见面礼,一支发着珠光宝气的金钗,即使在皇宫里也不多见,一看就是传家宝。宫斗剧看得多了,乐正云秀能够理解他们的行为,这个义女看似身份不高,实则不简单,关系到自个家里在朝中的地位。现在,自个可是朝中最热门的人之一,朝臣捧自己,皇帝与皇后也看重自己,几个月后,又有了个大辽的皇弟当自个的女婿。这一切,全靠这个干女儿带来的。

    认义女的流程十分复杂,乐正云秀有些气闷,就来到了后花园里透一透气。咦,这里居然还有几只细毛绵羊,这毛长得严严实实的,剪下来的话,数量绝不会少。

    乐正云秀好奇地走了过去,摸了摸它的头。绵羊很温柔地靠过来,轻轻地咩咩的叫了几声,乐正云秀虽然不懂羊语,可看着它肥胖又吃力的样子,清楚是因为毛实在太长了,有可能从出生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剪过。王爷是觉得它们好玩,把它当着宠物来养的。

    看到乐正云秀对它们感兴趣,赵拂衣走了过来说:“喜欢吗,我叫仆人把它们装到笼子里,给你送到宫里。”

    看到羊,乐正云秀想到的是羊毛,织毛衣可是当年乐正云秀最拿手的活之一,在七八岁时,妈妈就手把手的教她如何纺羊毛线,如何用勾针等等编织技巧,她织出的毛衣可漂亮了,拿到集市上一下就被人抢购一空。现在的皮草虽能保温,可没有记忆中的毛衣舒服与贴身。过年了,太子也放假,不用教他读书,大臣们也不上朝,没什么事需要商量,皇宫的规矩多,走出去一次极不容易,得皇后特批,而宫中又是一场又一场的祭祖什么的活动,自个不是赵家人,不用参加,反而特别的空闲。拿些羊毛回去,打几件毛衣打发一下时间,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乐正云秀向他拿了把剪刀,三下五除二就剪完了一只绵羊,称了一下,吓一跳,装了满满的一袋,足足有二十二斤之多。够织十几件毛衣了。

    绵羊非我欲,羊毛是最爱,乐正云秀带着一箱的羊毛,回到了皇宫里,开始纺羊毛,织毛衣,打发时间。

    妈妈小时候就曾给自个打过毛衣,虽说妈妈的手艺不怎么样,打出的毛衣并不漂亮,但特结实,保暖。乐正云秀清楚地记得自个只有五六岁时,妈妈怕自个冻着,通霄织毛衣的往事。

    《妈妈给我织毛衣》

    小猫睡了,小狗睡了,

    妈妈没有睡,

    妈妈在给我织毛衣,

    小猫做梦了,小狗做梦了,

    妈妈没有睡,

    妈妈在给我织毛衣,

    小猫醒了,小狗醒了,

    妈妈却睡了,

    手上拿着毛线针。

    密密的针脚满满的爱。

    妈妈只会用平针,不懂得什么技巧,但平针织的毛衣最密,防风效果最好。自个长大后,新华书店里出来了很多花式织毛衣的书。织毛衣绝对很考验一个人的智商与审美眼光,与刺绣相比毫不逊色,只是线粗针大,相对速度较快。

    毛线粗,织毛衣的针法没刺绣这么复杂,常见的就是全正针了,称之为是“平针”。其它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