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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章 这边那边

林庚新和陈坤凑在一起,一高一矮,一个皮肤有点黑,另一个则是白白壮壮,也低声说笑着什么。

    走进门来,林庚新忽而转头一看,“姐,上楼了,别玩手机了···”

    “哦···”刘思思抬起头来,把手机塞进了小包里。

    餐馆老板可能也是徐老怪的影迷,见他进来,忙上前招呼道,“徐导,二楼有个大包厢,给您留着呢。”

    “谢谢了!”

    老板一张老脸笑成了花,“您能来是我们的荣幸,请!”

    一众人上楼,推开门一看,与其说是包厢,不如说是个小的宴会厅,三张大圆桌一字摆开,空间十分充裕,放下他们这帮人完全没问题。

    进了门,刘思思脱下大衣,顺手递给助理。

    助理接过衣服,低眉顺眼的坐在了一旁略小的桌边,刘思思则找了个比较角落的位置坐下,掏出手机开始跟远在加拿大的二百五男朋友网聊。

    开拍之后,那货便开了手机,一开机便是几百条的短信和电话,一小半是宁皓那老小子骂人的,剩下一大半则是刘思思、万倩等人问长问短。

    最开始是嘘寒问暖,之后是急赤白脸,最后就是骂骂咧咧。

    万年也特尴尬,特意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每人都回了一句,这边的人才放下心来。

    毕竟是加拿大啊,半个蛮荒之地,要是学坏,回来的时候变成什么加拿大牙签王就糟糕了,指不定还得进去蹲号子。

    这边,徐老怪坐下,先给每桌要了一壶茶,这才拿起菜单准备点菜。

    刘思思坐在角落,而林庚新坐在她旁边,跟个门板似的堵着过道,生怕有人过去对大姐头不利。

    人多眼杂,谁知道有没有不长眼的趁酒劲儿干坏事?

    傻孩子的想法大抵都是这么单纯。

    话说,在经过《步步惊心》和《轩辕剑》的打磨之后,林庚新也算是小生江湖上的后起之秀。

    所以呢,花艺才对他抛出了《神都龙王》这个橄榄枝,即便是不能挖墙脚,恶心恶心青年影视也是不错的。

    谁知道,人家不止不恶心,还特意又给你塞了一个当红小花过来。

    够意思吧?

    太够意思了,王家兄弟面上笑嘻嘻,心里妈卖批。

    本来五个主角里,四个都是自己人,这下倒好,两个都是别人家的。

    最可气的是,徐老怪还跟人家暗通款曲,眉来眼去,把大宝贝换成刘思思,很大一部分的原因便是徐老怪的坚持。

    教主虽然有点分量,但是在那一家子面前,不够看这句话都是轻的,那都不是一个数量级!

    是故,在衡量了一下轻重缓急之后,花艺还是按照徐老怪的推荐定下了角色。

    徐老怪也妥协了不少,他本来是想请万年来演狄仁杰的。那货跟刘天王的关系本来就好,让他演,也算是有点噱头。

    至于赵由廷,说句不好听的,乍一看比刘德桦都老,说他是青年狄仁杰,观众都不一定信。

    酒宴这种东西,年轻人和年轻人坐,老年人和老年人坐,这也算是国内坐席的一个潜规则。

    在年轻人这一桌,冯少峰最大,78年,下来是赵由廷,84年,刘思思和林庚新一个87,一个88,最小的那个是棒子演员金帆,89年。

    待点完菜,冯少峰作为最年长的老大哥,便提议道,“我们先喝一杯吧?”

    “来!”林庚新是东北那嘎达的,肯定不怵这个。

    剩下两人也起哄道,“倒满!”

    几个年轻人端起酒杯,齐齐喝了一口,刘思思的酒量还不错,但也分场合。在这里,她明显收敛了许多,只顾着跟石斑鱼搏斗,轻轻抿了一口酒后,再未多喝。

    都是年轻人,脾性也相投,饶是赵由廷和金帆心里头带着点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但是在桌上也算是面面俱到,什么“三句话让导演给我加十八场戏”啊之类的段子一讲,众人哈哈大笑。

    几人说的热络,刘思思则有些无奈。她对于这种场合一向不怎么热衷,与其在酒桌上吹来吹去,还不如拿了菜回房间里慢慢吃。

    姑娘是外卖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