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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最昏庸的王爷【中】

官旭尧才堪堪出师。

    其中棍法学了只学了一年。

    因为一年之后他就不喜欢了……

    但确实是也没有改学刀剑。

    因为刀剑他更不喜欢。

    剩余的十一年里。

    身法学了五年,腿法学了六年。

    师傅对他说了一句“滚”。

    他就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他望着师傅园子中的那棵大杨树。

    却是已经有些枯黄。

    因为他每日都在那颗大杨树下用皂角洗衣。

    甚至连大小接也不去茅房,都在这颗大杨树下解决。

    一晃十二年的功夫。

    原本粗壮的大杨树却是被他折腾了个够呛……已是奄奄一息了。

    好在还没有死掉。

    只要没有死掉,对于树木而言,就总是有希望的。

    人也一样。

    上官旭尧八岁拜师,学了十二年。

    刚好是二十岁。

    也是一个男孩蜕变成铁血真汉子的最佳年龄。

    也是浪子闯荡江湖最风华正茂的岁月。

    不过从八岁起,他就一直和师傅两个人生活。

    竟是连一个师兄弟都没有。

    自是也没见过旁人。

    虽然他的家人每年都来看他一次。

    但日子久了,却是难免生疏。

    没有出师之前,每天晚上,他都给师傅温一壶老酒。

    听他讲讲外面的故事。

    师傅话不多。

    往往喝了半壶之后才刚刚开腔。

    每次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已不是江湖人,为何你还要逼我说那江湖事?

    上官旭尧只要一听到这句话,就会立马起身给他的师傅再温一壶酒。

    人只要喝多了,话一定也会多。

    不光是小机灵如此。

    人人都是如此。

    听多了故事,就会生出憧憬之情。

    只不过上官旭尧刚刚出师的时候,还很单纯。

    还没有喝过酒。

    更没有牵过女孩子的手。

    一个刚出师门来到江湖的年轻人。

    他的脑中一定是最为丰富多彩的。

    因为他会计划很多很多要做的事情。

    比如喝一壶好酒。

    比如牵一牵女孩子的手。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多……

    却是都一样重要。

    根本无法分出个轻重缓急来。

    不过无论是喝酒还是牵手,却是都需要银两。

    然而他却两手空空。

    身上连一个大子儿都没有。

    他在街上拦住了几个人,问他们怎么才能有钱。

    路人玩笑着告诉他,往前再走一个路口,就能看见一家钱庄,一个当铺。

    这两处地方都有数不清的雪花银。

    上官旭尧听后认真的点了点头。

    然后朝着当铺和钱庄走去。

    后来的结果却不是如那位看着上官旭尧大步流星的背影掩嘴偷笑的路人所想。

    因为他的腿法着实精湛过人。

    只出了两腿,就把钱庄和当铺的银子都弄到了手中。

    那可是近万辆现银。

    普通人提都提不动。

    可是上官旭尧除了腿法以外,最好的就是身法。

    即便是背着上近万两现银也能身轻如燕。

    就这样,后来的震北王上官旭尧,在还未成为一个浪子之前,就成了一位逃犯。

    然而他却还在城门口笑嘻嘻的看着官府下发的关于自己的海捕文书上自己的画像,说了句不像!

    而且他的悬赏竟然高达一万两。

    要知道他从当铺和钱庄中抢来的钱,还没有到一万两。

    这却是让他很是生气。

    一气之下,却是自己去了官府投案。

    那些抢来的银子,早已被他花光了。

    有时候酒和女人很便宜。

    甚至不用花钱,都有人请你喝酒。

    不需言语,就有人投怀送抱。

    但上官旭尧对这些却是一无所知。

    自然变成了那些老板与老鸨眼中的肥羊。

    此刻他有的,无非是一条命而已。

    可是上官旭尧却并不在乎。

    他只想和这位官爷好好理论一番,为何自己的悬赏却是要比抢来的银子还高?

    官爷告诉他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悬赏高一点,才能有人拿住他。

    可是上官旭尧却说,现在没有人拿住他。

    他是自己投案的。

    所以这一万两银子的悬赏应该给他。

    这位官爷听到这般骇人听闻的言论,先是一愣。

    继而放生大笑起来。

    他怎么会给上官旭尧赏银呢?

    投案自首最多是判罪时从轻发落罢了。

    但上官旭尧却是一气之下,抬腿踢烂了公堂的桌案。

    还告诉那位官爷,若是不给他赏银,就让他的脑袋也和这桌案一样,变得粉碎。

    那位官爷哪里见过这般阵仗,为了保命,只好把悬赏中的一万两银子赶紧兑现给他。

    一万两现银到手。

    上官旭尧嘿嘿的笑着。

    “我从当铺和钱庄里一共拿了八千七百两。一万两扣出八千七百两还剩下多少?”

    上官旭尧对这官爷问道。

    “一……一千三……”

    官爷哆嗦这身体说道。

    上官旭尧点了点头。

    竟然就在公堂之上数起了银子来。

    他要从自己这一万两里面,拿出八千七百两赔给当铺和钱庄。

    若是一般人,肯定是数出一千三百两去处,然后将剩下的奉还。

    可是上官旭尧却不是。

    若他这么做了,恐怕也不会成为日后的震北王。

    他却是要数出八千七百两。

    “我这算是什么罪?”

    数完了钱之后,上官旭尧抬头对着官爷问道。

    “无罪无罪……功过相抵,正好无罪!”

    这位官爷哪里还敢判这上官旭尧的罪?

    巴不得他赶紧离开。

    “你的桌子,值多少钱?”

    上官旭尧问道。

    “不值钱,不值钱……”

    官爷连连摆手说道。

    就在这时,上官旭尧忽然回头一看。

    发现了那位当初告诉自己当铺和钱庄有银子的路人。

    他身形一闪。

    脚步轻移。

    却是就把那人从人群中就出来,带到了堂前。

    “他一定有罪!”

    上官旭尧指着那位路人说道。

    手上紧紧的揪着他的衣领。

    把他提溜了起来。

    “此人……所犯何罪?”

    官爷小心翼翼的问道。

    “他告诉我去当铺和钱庄拿钱的。骗人难道不是罪吗?”

    上官旭尧说道。

    “是罪,是罪!而且是难以姑息的大醉!”

    官爷连忙说道。

    于是这位路人进了大牢。

    而上官旭尧,却是带着一千三百两银子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出了公堂。

    有了钱,自然就会有酒喝,有女人。

    也会有“朋友”。

    就是那种在你有钱时,会和你勾肩搭背,在你没钱时,却根本找不到踪影的朋友。

    当时的上官旭尧身边都是这样的朋友。

    所以他的钱总是花的很快。

    一千三百两,没有多久就再次见底了。

    没了钱,别说喝酒和牵女人的手。

    就连吃饭都是个大问题。

    头三天,仗着肚子里的积攒的油水却是还能顶住。

    但到了第四天,他却饿晕了过去,当街栽倒。

    当他悠悠转醒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极为宽大柔软的床上。

    他抬起头来看着房屋内的摆设,觉得有些似曾相识。

    门忽然开了。

    走进来一个女人。

    这女人不是他曾花钱牵过手的女人。

    而是他的娘亲。

    人只有在饿肚子的时候,才会想起回家。

    可是上官旭尧却在还没想起回家的时候,就先饿晕了过去。

    旁人都说,他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善事。

    不然那怎么会投胎到富甲天下的上官家里?

    而且还是独子。

    若是他出师之后,就老老实实的回家。

    当几年快活公子,把自己的老爷子熬死。

    上官家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不过,这却是旁人对他的规划。

    上官旭尧自己对此,没有任何概念。

    八岁之前,年纪尚小。

    衣食起居都有二十多位仆人伺候着。

    八岁之后,却是又拜师修武。

    对人间凡尘中等金银人情,却是一点不懂。

    想当年送他去修武却也是上官家老爷子的主意。

    不然这么大的家产,交到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小子手里,岂不是要让祖宗蒙羞?

    但上官老爷子却是忘记了自己的儿子连最基础的世俗都不懂。

    虽然还没有到败家的地步。

    可是上官家的大公子却是在外抢了八千七百两银子,还砸了公堂,甚至于落魄到饿晕在街头。

    这岂不是比败光祖产更让祖宗蒙羞?

    再看他的母亲。

    却是和他八岁离开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

    永远是那么雍容典雅,高贵恬静。

    虽然已年逾四十,但还是顶着一张着白嫩的娃娃脸。

    身穿一件樱草色刺绣如意纹织锦立领偏襟立领内衬。

    刺绣月季花罗裙的尾摆长长的拖在地上。

    只不过他的母亲身体不是很好……

    在仲夏时节却是还要身披一件柠檬黄弹墨缠枝葡萄薄纱交织绫。

    乌云般的长在丫鬟的打理下,梳着一个芙蓉归云髻。

    脑后还插着一根洒丝八仙过海密腊钏。

    纤细的皓腕上戴着好几个琥珀连青金石手串,

    腰肢左侧上面,挂着一个绣白鹤展翅的香囊。

    因为是在家中,脚上穿的却是色乳烟缎攒珠睡鞋,

    不过整个人看上去还是显得耀如春华,绰约多姿。

    上官旭尧看着自己母亲的手。

    觉得这双手却是比他花银子牵过的所有手都好看。

    在看了看自己已经有些黝黑的皮肤,和脏兮兮的身子。

    顿时觉得自己和这个家已经是有些格格不入。

    其实格格不入的不是他的外表。

    外表总是能改变的。

    晒黑的人,只要半个月不出门,一定会变的白一些。

    而脏兮兮的人,则是更加容易。

    只需要一桶清水,就能洗去污浊。

    真正格格不入的,却是他的内心。

    他不想再有二十名仆从时刻跟在自己身后。

    因为他觉得这样显得很蠢……

    也不想张张嘴,就能办成一切的事情。

    因为他觉得这样显得很笨。

    他渴望当时自己去钱庄和当铺,一伸腿就踢倒一众人的刺激。

    也渴望当时和那位官爷对簿公堂时自己的智慧。

    简单的说,他渴望外面。

    渴望上官家,高高的院墙之外的外面。

    喝了整整一大锅娘亲亲自熬制的粥,填饱了肚子之后。

    当天夜里,他就离开了家。

    这会儿他的渴望却又变了。

    酒已喝过。

    女孩子的手也牵过。

    现在的他,却是渴望走得远一些。

    离家远一些。

    所以他一口气从富庶而多雨的南方,来到了荒凉干旱的北边。

    不过上官旭尧这次却不是空着手从家里走的。

    他拿走了自己床头上的一个茶杯。

    那是他饿晕醒来之后,娘亲给他端进来的。

    每次看到这个茶杯,他就能想起自己的那张大床,以及自己娘亲疼惜的神情。

    现在这个杯子正摆在他的面前。

    不得不说,他保护的很好。

    这么多年来,这只茶杯却是连一个磕碰的痕迹都没有。

    仍旧是完好如初。

    只不过他的娘亲却早已过世。

    就连整个上官家也不见了踪影。

    祖宅和田地,早在上官旭尧起事的时候,就已经全部变卖了。

    以前人们说起上官旭尧,都会说他是上官家的大公子。

    而现在说起上官旭尧,却是都会说,他是震北王。

    无论如何。

    这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虽然道路不同。

    但他还是完成了自己父亲的愿望。

    没有让祖宗蒙羞。

    至于家中那几位世代伺候的衷心老仆。

    这么多年来,却是也在王府中被照料的很好。

    原本伺候别人的人,却是也有了别人伺候。

    不得不说,上官旭尧是个极重感情的人。

    虽然他在家呆的时间并不长。

    但家中每一个人对自己的帮助和对家族的贡献,他却时刻都没有忘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