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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烹女童连环灭门

是如此。

    根据卷宗里记载的这三起案子,可见凶手在烹食死者的尸体后,进食量存有明显的区别。六年前凤阳府濠州的第一起命案,死者一家三口的尸体并未被凶手全部吃尽,一盘人心只吃掉大半,用女童炖煮的肉汤也只吃了一小半,死者夫妻四肢上的精肉则是被腌制带走,想来是因为仆人们中秋各自回家团聚,稍后便会赶回死者家中,所以留给凶手烹食的时间并不算多。

    对于这一推测,发生在镇江的第二起案子便能证实,凶手分明是将爆炒的人心、用女童炖煮的肉汤吃得干干净净,夫妻两人四肢上的精肉更是被尽数剔下,也不知是当场吃完还是腌制带走。这却是因为镇江的刘姓死者只是个码头摆摊的生意人,直到码头上的熟人好些日子没见他出来摆摊,这才起了疑心,终于发现死者家中的惨况。由此可见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凶手是会将死者的尸身烹食吃尽。

    至于五日前发生在绍兴城东面“银山村”的第三起案子,更是因为村里的邻居发现及时,从而令凶手仓促离开,所以只来得及吃掉了李屠夫夫妻两人的心脏,就连用女童尸身熬煮的肉汤也没来及炖熟,竟是一口未吃。

    鉴于以上分析,可见记录在案的这三起“人厨案”,其实都是由于有人及时报案,这才能让官府发现凶手留下的现场,就连第二起发生在镇江的案子也是如此。假设还有被“人厨”谋害的其他死者,却并未被人及时发现,从而留给凶手足够多的时间,那么凶手是否能够做到将案发现场清理得干干净净,不留丝毫线索,从而伪装成一桩普通的失踪案,又或是根本没人前来报案?所以这桩“人厨案”虽然六年里仅仅只有三起记录在案,却并不意味着凶手只犯过三次案,极有可能存在更多类似的凶杀案。

    除此之外,岳大姐分析出的第二个要点,便是凶手作案的动机。因为是连环凶杀案,基本可以排除仇杀或者谋财的可能,倘若从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表象来看,凶手连续三次犯案,很有可能仅仅是要烹食人肉。而在凶手烹食的过程当中,其实存在选择的先后,优先烹食的是夫妻两人的心脏,其次是用女童熬煮的肉汤,最后才是夫妻两人四肢上的精肉。

    要知道人心易得,女童难寻,若只是为了一盘爆炒人心,世上所有人都会成为凶手的残害目标,又何必只挑三口之家下手?而且在这三起案子里,从濠州的朱员外,到镇江的刘姓男子,再到绍兴的李屠夫,三户人家的身份地位可谓是天差地别,相互间更不存在什么联系;唯一的共同点便只有三户人家都是三口之家,都是夫妻两人带着一个五到七岁的女童。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这个“人厨”的下手目标,便是家里有五到七岁女童的三口之家,极有可能是为了烹食女童而痛下杀手。所以对凶手而言,用女童尸身熬煮的那锅肉汤才是重点。若要着手调查此案,突破口便是寻找有烹食女童癖好之人,同时密切留意家里有五到七岁女童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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