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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茶馆听墙要儿

,后屋有间办公室,可以坐着说话,老板听我这么问,笑了笑,我知道自己这问题外行的,不过我本来也不是内行,无所谓的事,只要东西管用就成。

    办公室对面是个‘工作间’,老板让我稍等,她开门进了工作间,我只瞄到里面也有货架子,摆的都是工艺品,什么青铜鼎、玉狮子、金如意,有大有小。

    我听到上楼梯的声音,工作间应该还有上层空间,似乎通着楼上。

    几分钟后,老板拿着一件东西下来,这东西用红布包着,体积很小。

    走到近前,我发现红布微微鼓动,底下的东西好像有呼吸?

    老板叫我带上它,如果它叫,那就是有鬼,不叫、那就没鬼。

    我心说这东西太方便了,不需要我非法闯入民宅就能达到效果。

    我们从老板这拿东西也得给钱,回头拿着收据去单位报销。

    出来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眼这家店的招牌,古玩工艺品五个字占了98%的面积,在左上角特别小的空白处,印着店名‘阿飘’。

    这名字确实不能印太大,很多人都知道它指代什么,那些忌讳多的,准不敢登她家的门。

    估计是老板叫柳飘飘?

    我咧嘴笑了笑,兜里揣着‘红包’回到茶馆,想继续听听当事人什么计划。

    我回来又点了一壶茶一盘点心,假装给朋友打电话,催他快点来。

    刚放下电话,包子的消息就发了过来,说来也巧,她和朋友在附近吃饭,吃完饭发信消息问我在哪,我们好些子没见了,她想和我聚聚。

    我一看,‘无中生友’成功了,赶紧叫她过来陪我喝茶。

    她来了还奇怪,我怎么一个人在平时并不会活动的区域喝茶。

    我没办法直接说,茶馆里又不隔音,只好打字发消息向她解释。

    于是我们两个隔桌而坐,捧着手机零交流,一门心思按屏幕。

    我一边打字、一边听着隔壁桌的动静,他们约的‘师傅’还没到,等人到了他们就要挪到楼上雅间去。

    包子知道来龙去脉,一副好奇宝宝模样,她这是刚出师,没到正式参加工作的时候,平时也是帮队长他们做翻译,在屋里就能工作,不需要她出外勤。

    今天正巧赶上我做兼职,她也想跟我一起出任务,我问她,会不会徒手爬大楼,她摇头说不会,我又问她,会不会撬锁开门,她再次摇头。

    “什么都不会,抱歉,这个任务你胜任不了。”我在聊天框里输入拒绝的话。

    “等等!姐,我会读唇语,你不是想知道一会儿他们在雅间里说什么吗?我去偷窥!”包子的小手哒哒哒,点手机屏点的飞快。

    “在二楼,你怎么爬上去?”我发出质疑。

    “你背着我啊,嘿嘿。”包子发了个‘厚颜无耻’的表包。

    “行,尽得你清寒哥哥真传,特会支使人。”

    我们在这暗中联络半天,那边茶馆老板约的高人才进门,这人瞧着年纪约有五六十岁,穿了一老大爷练太极的那种衣服,我还等着看现代版道袍呢,看到他这有点失望。

    ‘师傅’慈眉善目,面皮儿白白净净,头发特别黑,有点鹤发童颜的意思。

    茶馆老板见他进门,马上迎上去,另外几个人也围上去,他们簇拥着‘师傅’上了二楼。

    其他人几个人有想帮忙的意思,但也有好奇想瞧瞧怪事的心思。

    一行人上楼,我冲包子使了个眼色,我们付了钱,立刻出门转到茶馆后面。

    茶馆后面是个独门独院的小厂子,这个时间全都下班,已经没人了。

    我背着包子往二楼爬,大城市里的房子可比野外的岩石山好爬多了,主要是可攀附的东西很多。

    住户防贼,那是只防着贼进屋,并不防着贼在外面偷听。

    所以我踩着一楼窗户的护栏爬到二楼,雅间的窗台上摆着一排花,花盆刚好挡住我们俩的脑袋。

    我从兜里摸出两只手帕,递给包子一只,若是这时候让人当贼抓,进了局子倒是不难出来,但太耽误事儿,倒不如提前准备好,有人发现我们就跑,反正没看到正脸,抓也抓不着人。

    手帕是陈清寒给的,他出门就有带手帕的习惯,用来包随时可能捡到的‘宝物’比较方便。

    当然塑料袋也行,可他堂堂教授级别的人物,从口袋里掏出一堆黑塑料袋总是对形象有损,不如手帕文雅。

    我一听说包‘宝物’用,就揣了两个,保不齐哪天出门就能捡两个。

    大手帕跟丝巾似的,蒙面正合适,包子从我背上下来,爬到旁边的窗台前,屋里亮着灯,外面看里面,那是一清二楚。

    茶馆后院很黑,工厂里黑漆漆一片,居民楼离得远些,所以暂时来说我们很安全,只要屋里的人别发现我们就行。

    包子蹙着小眉头,其实屋里人说话的声音,外面多少能听到一点,就是他们故意压纸声音的时候,我们这边听不见。

    我眼睛不看,耳朵贴到窗户上,也能把他们的对话听个七七八八。

    先是年轻人讲了他最近发生在他上的怪事,然后是刘哥说他的亲眼所见,接着是茶馆老板道出他从朋友那打听来的‘真相’,江小区f栋12楼7室,曾发生过恶凶杀案,玄关、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全有尸体,加起来一共五条人命。

    我听完这个描述,突然很好奇他们是怎么死得如此平均的,假设第一个人在卧室被杀,玄关和客厅那的两个人要么冲进去帮忙死在里面、要么立马跑路,也不至于分散着被逐个击破啊。

    难说凶手也是五个人?一个凶手配一名受害者,各杀各的,互不干扰?

    吴键盘替我查到的消息中说,警方在现场没有找到任何除死者以外的脚印,工地有很多灰尘,毛坯房的地面就更不用说了,一只狗进去转一圈儿,都能留下脚印,毕竟现代办案的鉴证手段那是相当高的,莫非当年的案子本,它就是超自然事件?